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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日期:2020-12-03 16:01:35  发布人:zsjyc  浏览量:582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2 (江苏)

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学海路28

一、学校概况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由原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和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整合组建。学校肇端于1920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优秀人才辈出,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分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校园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19个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在校学生100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240多人,硕士以上研究生220多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333工程” 、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及省市学科带头人近100人。学校现为省教育厅小学新课改教师培训基地;国家建设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非遗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承袭百年师范教育发展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主体,音乐、美术、体育教育等专业为特色,艺术、建筑、外语等专业为优势的“一主多元”办学格局。近三年,学校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赛项、全国“小梅花奖”、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一等奖52项,其他国家级、省级奖项83项,获得省教育厅“高技能人才摇篮奖”等荣誉称号。1000多名学生通过全省“5+2 专转本“3+2”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近600人考取编制。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1961日),可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备注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200

3

4700/

 

650101

艺术设计

50

3

6800/

 

670208

应用韩语

50

3

470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0

3

5300/

 

640101

旅游管理

50

3

4700/

 

四、报名

1.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统一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2.其它专业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是2019101—14日(每天8:00-20:00),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http://szbm.njcit.cn或我校招生网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报名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1015--20日,考生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考生携带在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的劳动合同证明以及教育局相关审核材料,前往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海路校区进行现场确认,核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在报名后还须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确认。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虚报、伪造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专业各一个。

六、考试办法

1.考试形式: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具体考核内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1031日前,考生持身份证来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原则及说明

1.通过考试,择优录取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具备相应职业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社会考生。

2.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3.坚持接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的原则,规范高职院校招生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

录取时间:20191120日前我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1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入学及学费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统一安排于2020年春季入学。此前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八、加分及奖励政策

1.政策性加分

加分类别

加分项

加分分值

政策性加分

烈士子女

10

少数民族考生

3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

2.其他加分项

报考考生已取得人力资源保障部或其他官方认可的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初级加5分,中级加10分,高级加15分。

备注:

A.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B.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学校所设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3.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减免,可按照省教育厅苏教职〔20199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习的特点,制定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注重加强校企合作,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业年限不低于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授课形式

授课形式:工学交替、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

教学总课时:21002300,具体可根据专业要求作+10%调整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5-89969906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入学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三、本章程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158857668689966222

传真:051589966222

邮编:224005

网址:http://344ccc.com/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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